2012-04-18|平安信托
平安信托按照银监会银监发[2012年3号]《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活动的通知》指示,在公司内部认真安排落实工作,通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传达贯彻银监的各项要求,研究部署全公司自查活动的开展,信托董事长在自查工作中指出,公司要建立长效的内部检查机制,定期对各项规定、业务流程和收费服务价目进行梳理,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和客户投诉渠道。
平安信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的“七不准”(不准以贷转存、不准存贷挂钩、不准以贷收费、不准浮利分费、不准借贷搭售、不准一浮到顶、不准转嫁成本) “四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服务质价公开、优惠政策公开、效用功能公开)规定开展各类经营活动,坚持合规经营、依法收费,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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