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26|平安信托
公益信托由于关系到公共利益,且享受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因此,对公益信托必须要有严格的判定标准,即什么属于公益目的。我国对公益信托的界定,也是采取了列举的方式,对公益信托的范围作了规定。具体列举了七项,具体包括:
(一)救济贫困;
(二)救助灾民;
(三)扶助残疾人。贫困的人、遭受灾害的人、残疾人,属于社会中的困难群体,需要社会的帮助。对他们实行救助,是人道主义的体现,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这关系到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增强国力,提高全民素质。
(五)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有利于人民的身体健康。
(六)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有利于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七)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这是一种概括式的规定,以避免列举不全。本条列举的这些事项涉及不同领域,涉及不同人群,都是为了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具有公益性。信托目的只有符合本条列举的规定,才属于本法规定的公益信托。
从事公益活动,不仅限于公益信托这一种形式,还可以采取捐赠的形式,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选择符合其捐赠意愿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进行捐赠。对此,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有专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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