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0|平安信托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司作为受托人管理的平安财富*明曜启明1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该产品”)持有个股“中兴通讯”。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等有关规定、《平安财富*明曜启明1期集合资金信托》以及中兴通讯相关公告,参考公募基金的调整做法,我司拟于2018年4月20日起,对该产品的“中兴通讯”股票进行估值调整,中兴通讯(股票代码:000063)按照2018年4月16日收盘价31.31元下调20%即人民币25.05元进行估值。
鉴于中兴通讯股价目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我司基于谨慎原则对持仓股中兴通讯先行做出估值调整,调整后的估值也无法反应真实情况,存在进一步下跌的风险。待“中兴通讯”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知悉。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与信任!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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