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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蕴90期(相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延期事项的公告

2018-06-22|平安信托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司受托管理的“金蕴90期(相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将于2018年7月30日到期。现根据《金蕴90期(相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1.4条 “本信托计划的期限为详见《认购要素表》,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根据信托合同第17.1条的有关规定,受托人有权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受托人有权在本信托计划期满(含延期期满)前一个月在受托人网站上公告,延长本信托计划期限”和《金蕴90期(相生)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第七条“本信托计划的期限由《认购要素表》确定。根据第17.1条的有关规定,受托人有权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受托人有权在本信托计划期满(含延期期满)前一个月在受托人网站上公告,延长本信托计划期限”的约定,经特定受益人上海相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议,我司决定将信托计划延期1年至2019年7月30日。延期后本产品仍保留原有的开放日条款,委托人/受益人可以选择继续持有本产品或在开放日赎回本产品。金蕴90期(相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产品存续期内,每自然月的【15 日(如遇节假日则为该日之前最近一个交易日)、最后一个交易日】为开放日。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与信任!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