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向平安信托发来一封感谢信。信中写道:“在全国人大财经委组织开展的年度计划审查、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和金融工作调研、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专题调研等工作中,平安信托派遣专家代表受邀参加相关座谈会,并反映了相关情况、意见和建议,提供了大力支持和重要帮助,获得了财经委和有关领导同志的高度评价。”
据悉,为响应《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平安信托从信托业整体运行情况出发,结合公司的经营实践、当下信托行业经营的难点和痛点,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就信托业服务实体经济和民生、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信托业立法等议题总结提供了多方面的诉求与建议,积极为政府金融工作规划和经济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部分建议概述如下:
建议:给予不同类型的资管产品同等市场地位,拉平监管规则,放开信托产品直接参与上市公司定增、解决信托计划作为“三类股东”问题,允许信托计划直接参与定增,允许信托公司开展“债券正回购、场内衍生品投资等投资品种(非仅可投资股指期货)”等。
建议:打通信托公司参与第三养老支柱业务的“最后一公里”,将“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和第三养老支柱业务纳入资产服务信托范畴,并从立法层面给予信托公司进一步参与的机会,从而支持国家基础建设、服务人民美好生活。
建议:立足中国国情,结合资管新规,制定更加完整、完善的信托业务配套制度,如各类别信托业务管理办法、净资本管理办法、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信托产品税收制度等,补齐对服务信托、信托公司固有业务监管缺乏或不足的缺口,统一监管口径分类及标准。比如股权/合伙类信托业务,统一明确允许以“信托产品名称”或“受托人名称(备注:代表‘信托产品名称’)”的形式进行权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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