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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业板投资的风险揭示函

2009-09-08|平安信托

尊敬的委托人及受益人:

鉴于创业板开设在即,创业板上市公司与现有的主板上市公司相比,具有成长性强、业务模式新,但规模较小、经营业绩不够稳定等特点,在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的同时也蕴含着相对较高的风险。为充分履行受托人职责,我司在将信托资金投资创业板前,特将创业板投资可能存在风险向您提示如下:

1、流动性风险

由于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流通股本较少,变现难度较大,可能导致信托计划所投资的创业板股票不能及时变现,进而影响信托利益的实现。

2、市场风险

创业板上市公司流通股股本较少,股价相对容易被操纵,信托计划所投资的创业板股票股价的波动大从而可能影响信托财产净值的波动幅度,进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

3、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

创业板上市公司大都处于发展初期,经营历史较短规模较小,经营稳定性相对较低,抵抗市场风险和行业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的股价可能会由于业绩的变动而大幅波动;同时,新技术的先进性与可靠性、新模式的适用面与成熟度、新行业的市场容量与成长空间等都往往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高成长的预期并不一定会实现,经营失败的可能性较高,从而影响信托利益的实现。

另外,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设计更为严格,可能导致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退市的情形更多,退市的速度可能更快。退市后可能面临无法交易的情况,投资于创业板股票可能面临本金全部损失的风险。  

本风险揭示书尚无法详尽列示创业板市场的全部投资风险,请知悉。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司的信任与支持!

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章)

2009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