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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蕴25期(淡水泉)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延期事项的公告

2017-02-23|平安信托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司受托管理的“金蕴25期(淡水泉)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将于2017年12月7日到期,现根据《金蕴25期(淡水泉)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约定,经委托人代表淡水泉(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议,我司决定将信托计划延期5年至2022年12月7日。延期后本产品仍保留原有的开放日条款,委托人/受益人可以选择继续持有本产品或在开放日赎回本产品。金蕴25期(淡水泉)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产品存续期内,每自然月的15日(如遇节假日则为该日之前最近一个交易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及信托原定终止日(如遇节假日则为之前最近一个交易日)为开放日。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与信任!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