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2|平安信托
我司于2017年7月28日根据信托合同之约定就“平安财富*投资精英之博道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通讯方式召开受益人大会,现将受益人大会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受益人大会通过本次议案,即:自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取得《证券期货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信托计划特定受益人/投资顾问由上海博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同时授权受托人通过公告修改信托合同及信托计划说明书关于特定受益人/投资顾问主体内容的相关表述。
平安信托作为上述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与信任!
本文包含的所有材料、文本、文章和信息的版权均为平安信托的财产,经平安信托授权签字人允许后方可复制。特此认可第三方资料的版权及第三方在该版权项下的权利。其他不属于第三方拥有的资料及相关资料汇编的版权应始终归属平安信托所有。未经平安信托授权签字人书面同意,除代表平安信托用于商业用途外,不得复制或使用。版权所有.平安信托。
报告所引用信息和数据均来源于公开资料(wind数据等公开平台),本公司力求报告内容和引用资料、数据的客观与公正,但不对所引用资料、数据本身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保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本文件仅供一般参考,并不构成针对任何证券或其他金融工具订立任何交易或采用任何对冲、交易和投资的要约、推荐或建议。本文件只作一般评估,并未考虑任何特定人士或群体的具体投资目标、财务状况、特定需求等,亦非专为任何特定人士或群体编制。
本公司力求材料内容的客观、公正,但文中的观点、结论及相关建议仅供参考,不代表任何确定性的判断。不应视为要约、招揽、邀请、宣传、诱使或其他任何建议或推荐,并不能仅依此文而取代行使独立判断,也不构成任何承诺。平安信托不对因使用此报告而引致的损失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