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相关规定,现将平安信托当年董事会累计变更人数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一的情况披露如下:
因公司执行董事、相关非执行董事工作调整原因,经平安信托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核准,由张中朝先生接替戴巍先生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由方蔚豪先生、李佩锋先生、刘卉先生接替姚贵平先生、张智淳女士、黄玉强先生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并选举方蔚豪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截至公告日,公司董事会累计变更人数超过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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