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按照银行业保险业关联交易监管系统报送关联交易的口径要求,现将我司2024年三季度一般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1、2024年三季度,公司新增固有财产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一般关联交易金额为6.01亿元,主要为向关联方支付项目管理费、咨询服务费、外包服务费、固有资金投资等费用。
2、2024年三季度,公司新增信托财产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一般关联交易金额为1.00亿元,主要为关联方为我司发行的信托产品提供代销、保管等服务,我司以信托财产向关联方支付相关费用;关联方法人或非法人主体、关联自然人、关联方发行管理的产品为满足自身投资需求,投资我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等。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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