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5|平安信托
尊敬的客户:
为避免各类通知书在寄送过程中发生丢失、延迟到达等情况,导致信息滞后,从而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我司将采用高效、安全的渠道提供所有通知服务。其中,“预警、平仓通知”会以电话、短信、邮件的方式通知到您本人,其他类型通知则采用短信、邮件方式告知,其他类型通知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回购价款(预付款)收款通知、追加保证到账通知等。
同时,我司计划从2012年08月01日起,停止向“与我司达成协议,同意取消书面通知”的客户寄送上述纸质通知。
感谢您对我司的大力支持,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您的理财经理进行咨询,祝您平安幸福!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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