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4|中国平安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启动了“315”银行业和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简称“315”教育宣传周)。
本次活动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至3月15日,统一口号为“以消费者为中心优化服务”,旨在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市场秩序,注重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消费者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315”教育宣传周内容
一是提升金融服务品质。突出活动主题,提升银行保险机构服务意识,公开服务承诺,改善服务质量,创新服务形式,展现银行业和保险业良好形象,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
二是普及金融消费安全知识。重点围绕银行业和保险业有关的账户资金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等金融消费安全问题,多渠道、多层次、多样式、有针对性地进行金融知识普及和风险提示,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和风险责任意识。
三是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对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法定基本权利集中开展教育宣传,使消费者充分了解自身的各项法定权利和义务。
活动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开展有针对性、有特色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据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近日发布的《中国投资者教育现状调查报告(2018)》中分析:
我国投资者开始接触投教的时间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超五成的投资者缺乏长期接受投教的意识;
我国投资者金融素养存在显著的地域差异和性别差异;投资者的专业金融素养仍未有明显提升;
受教者与施教者在投教渠道偏好上存在明显差异;电视、电台等媒体在开展投教方面有较大的拓展空间。
因此,国内金融消费领域的投资者教育问题更加引起监管层的重视。在2月27日国新办的发布会上,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表示:将加强投资者教育,推动将投资者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两会期间,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人民大会堂接受记者采访时同样也告诫投资者“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提高警惕不能乱投资”。
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上,信托业思想和行动与监管层对金融工作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保持一致。要建立健康发展的信托市场,应加强投资者教育,不断提高投资者的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意识,持续构建立体化的投资者教育体系。
时值信托业变革之际,全面对接资管新规,信托与银行理财、公募基金等资管产品的类型及标准进一步拉平,打开信托公司新业务品种想象空间,未来信托投资方向、仓位限制、客户适应性或将大有不同,业界专家以及信托从业者建议投资者选取信托产品需注意以下方面作为参考:
01、选择优质品牌的信托公司
买产品要选品牌,品牌就是差异化。信托公司评价标准:股东背景,(主动)管理规模,注册资本,净资产,专注的领域,经营状况,盈利能力,过往兑付历史,涉及风险项目的情况象征。
02、评估交易对手
信托最大的风险来自交易对手的违约。看交易对手的整体实力及其在相关行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等;看交易对手过去三年的财务数据,主要是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看交易对手的金融信用评级。
03、评估还款来源
还款来源是信托融资类项目非常重要的评估标准,还款来源充分的项目违约风险概率就比较低。交易对手过去3年的财务数据是最重要的参考标准之一,如果日常的经营性现金流足以覆盖本息,那么还款来源就十分充分。
04、评估增信措施
信托产品的抵押、质押、担保目的就是保障一旦交易对手发生违约,可以最大限度降低风险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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