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9|平安信托
近年来由于“校园贷”引发的悲剧屡屡上演,一些不良校园贷机构利用虚假宣传,诱骗在校大学生陷入“套路贷”“高利贷”陷阱,最终“小贷”滚成“巨债”。此时,不法分子采取威胁、恐吓甚至暴力的方式进行催贷,严重危害大学生安全。
随着国家加大对不良“校园贷”的整治力度,有些不法机构改头换面,打着“培训贷”“创业贷”“求职贷”“毕业贷”等旗号,采取更为隐蔽的营销手段,继续向在校大学生违规放贷,这些披着“马甲”的变种不良校园贷,令人眼花缭乱,防不胜防。不少大学生纷纷“中招”,被骗金额少则几千元,多则几十万元,影响非常恶劣。
诈骗手法需认清
防范不良校园贷,需要认清常见的诈骗手法。
1、注销网贷账号
就拿近期出现的以“注销网贷账号”为名义的骗局来说,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针对有注册网贷平台账号或有贷款记录的,诈骗人声称“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需要配合注销账号,否则会影响个人征信”;二是针对无注册网贷平台账号或无贷款记录的,诈骗人则称“你的身份信息被盗用注册了网贷账号,需要配合注销,否则会影响个人征信”。由于诈骗人能够准确说出对方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学校名称,甚至消费记录等隐私信息,容易让学生放松警惕。有的诈骗人还主动将自己的身份证件、工牌等信息向学生展示以获取信任,导致学生最终将从网贷平台提现的借款全部转入骗子提供的名为“清查账户”,实为诈骗人的个人账户。
2、套路贷
另一种常见骗局是“套路贷”,这是指犯罪分子假借贷款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阴阳合同、虚假诉讼、胁迫逼债等方式,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常见的套路贷有以下五种形式:
一是包装成“民间借贷”,合同借款金额大大高于实际借款金额,签订虚高借款合同。
二是制作银行流水,将合同借款金额转给借款人后以现金方式收回,造成虚高合同金额已全部出借给借款人的假象。
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在借款人无力马上还款时,重复上述套路,恶意垒高金额。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索要借款人房屋等财产。
理性消费要记牢
涉世未深的学生很容易被利益所诱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是避免深陷“校园贷”陷阱的基本前提,大学生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理性认识自己的消费能力,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制定消费计划,合理安排生活支出,避免过度消费和超前消费,不盲目消费,不跟风攀比,要培养理性消费意识和良好消费习惯,学会对金钱合理分配和使用,做到量入为出。如果确需申请贷款的,一定先和父母沟通,认真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并向正规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贷款前还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明确贷款的额度、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信息,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理。
本文包含的所有材料、文本、文章和信息的版权均为平安信托的财产,经平安信托授权签字人允许后方可复制。特此认可第三方资料的版权及第三方在该版权项下的权利。其他不属于第三方拥有的资料及相关资料汇编的版权应始终归属平安信托所有。未经平安信托授权签字人书面同意,除代表平安信托用于商业用途外,不得复制或使用。版权所有.平安信托。
报告所引用信息和数据均来源于公开资料(wind数据等公开平台),本公司力求报告内容和引用资料、数据的客观与公正,但不对所引用资料、数据本身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保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本文件仅供一般参考,并不构成针对任何证券或其他金融工具订立任何交易或采用任何对冲、交易和投资的要约、推荐或建议。本文件只作一般评估,并未考虑任何特定人士或群体的具体投资目标、财务状况、特定需求等,亦非专为任何特定人士或群体编制。
本公司力求材料内容的客观、公正,但文中的观点、结论及相关建议仅供参考,不代表任何确定性的判断。不应视为要约、招揽、邀请、宣传、诱使或其他任何建议或推荐,并不能仅依此文而取代行使独立判断,也不构成任何承诺。平安信托不对因使用此报告而引致的损失负任何责任。